各级团组织留用的团费,主要用于团的活动和团员教育方面的必要开支,如编印、购买团员学习马列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文化科学知识有关的材料或书籍;订阅团的报刊;团员、团干部训练班的费用补助等,不能把团费用于团员、团干部的生活福利,严禁用团费请客送礼。团费的开支应注意节约,合理使用。对任意扩大使用范围,大手大脚造成浪费,或贪污挪用团费者应坚决追查,严肃处理。对大宗的团费开支,必须经委员会集体讨论,不能由少数人决定。团费报销要凭有关单位开写的单据,并由经手人签字,不能用白条任意报销记账。 (责任编辑:滨州团市委) |